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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698万马科技(300698)2024-03-29 23: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 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