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