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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威复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300699光威复材(300699)2024-04-28 16:28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下同)内幕信 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同意 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