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