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 定,以及《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 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批准, 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或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 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