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5] -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5]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周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0]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