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及其职责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及处 理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舆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商业信誉及公司股票价格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各类公开信息;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