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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09精研科技(300709)2024-05-14 20: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何佳欢律师、 孟怡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 查。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