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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12永福股份(300712)2024-05-17 20:02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4月27日董事会刊登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5月17日下午15:00召开,由董事长主持[6] - 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7日多个时段[8] 参会情况 - 14人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代表66,726,075股,占35.8060%[10]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14][15][16][17][1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部分议案中小股东同意占比90.9301%[20][21][23][25] 会议结果 - 审议事项与通知相符,记录已签署[26]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合法有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