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相关事宜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032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