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