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3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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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公司同日领罚,近十万投资者受波及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3-18 18:17
监管密集处罚与违规类型分析 - 2026年3月17日晚间,五家公司同日收到监管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过3000万元,涉及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信披违规等多种违规类型,监管层“零容忍”态度清晰[1] - 行政处罚落地意味着民事索赔窗口正式打开,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股民可关注后续维权行动[1] 亚辉龙(688575)违规详情 -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高调宣布与“脑机星链”达成战略合作,宣称合作方拥有“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及一系列产品[3] - 监管调查发现,合作伙伴实际上只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其他产品尚在研发且均无样机,所谓“订单”仅为框架性合作协议[3] - 深圳证监局认定其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对公司开出400万元罚单,董事长胡鹍辉、董秘王鸣阳分别被罚200万元和150万元[3] - 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92.03%[3] 英集芯(688209)违规详情 - 2026年1月5日,公司在e互动平台自行设置提问,次日盘后回复称“已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宣称推出的IPA1299芯片“已量产出货,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4] - 经查,公司脑机接口产品技术路径仅为非侵入式,与国际主流侵入式技术存在显著差异,所谓的“IPA1299芯片”实为与参股公司共同推出,目前处于市场培育期,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4] - 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400万元,对董事、首席执行官陈鑫罚款210万元,董事长、总经理黄洪伟罚款110万元,董事会秘书吴任超罚款80万元[4] 科创信息(300730)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23年与大有科技的业务中,在无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同时错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金额[6] - 这直接导致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收4632.02万元、虚增利润1279.21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1.94%[6][7] - 2024年4月,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上述数据进行追溯调整[7] - 监管层对公司罚款150万元,董事长费耀平、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各被罚80万元,财务经理龙仲被罚60万元[7] *ST星农(603789)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2023年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等业务,导致当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7] - 2025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7] - 因上述违法事实,公司股票自3月1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 - 浙江证监局拟对公司罚款25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何德军、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郑斌、星光致远时任总经理刘涛各罚款120万元,对时任财务负责人吴海娟罚款80万元[7] 投资者民事索赔区间 - 科创信息:在2023年8月19日—2025年11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9] - 亚辉龙:在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9] - 英集芯:在2026年1月6日—2026年2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6年2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9] - *ST星农:在2024年4月30日—2025年9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5年9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9] 行业监管趋势与影响 - 监管层释放清晰信号:无论是以业绩增长掩盖的财务造假,还是以战略合作包装的误导性陈述,无论是上市公司主体还是背后的董监高,触碰信息披露红线都难逃追责[9] - 部分案例中个人罚金总额甚至接近公司罚金,“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正在成为常态[9] - 在监管持续从严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信披质量正在接受前所未有的审视,靠概念炒作推高的股价和用虚假业绩堆砌的繁荣终将现出原形[10]
科创信息(300730) -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6-03-17 17:30
业绩问题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收46320193.97元,占比33.57%[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成本32601645.30元,占比33.57%[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2792144.79元,占比71.94%[3] 处罚情况 - 公司被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5] - 费耀平、李杰被警告,各罚80万元[5] - 龙仲被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5] 事件进程 -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立案[1] - 2026年3月17日公司和责任人收到处罚决定书[2] 其他情况 - 公司信披违规不触及强制退市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7]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6-03-12 16:1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管理与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8] - 申请与审批有流程[9] 责任与保密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3] - 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8]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6-03-12 16:1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属知情人[7] - 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备案提供准确信息[12]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备档案和备忘录[11][15][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保密与责任追究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9] - 擅自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5]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03-12 16:1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具体沟通措施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6]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6] - 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座谈沟通[6]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8] 调研管理规定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单位证明、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1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的应对措施[11]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答复问题应公平、谨慎、客观[1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13] 调研采访参照执行 -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制度执行[14] 工作负责部门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5] 违规与档案管理 - 公司及其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16]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7] 活动记录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0]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等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改[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20] 原制度废止与解释 - 公司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本制度生效日起废止[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0]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 - 文件日期为2026年3月12日[21]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6-03-12 16:15
内审部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2] 报告流程 - 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6]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1]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6-03-12 16:15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3] 信息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1] - 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3]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4]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3] 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7]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27]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临时公告由相关责任人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34]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披露[34] 监督管理 - 公司内审部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1]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3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42] - 公司应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信息[4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42]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6] 生效与废止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废止[48]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03-12 16:15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通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人员离职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 高级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收到时辞职生效[5] 股份限制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总数25%[11] 解任生效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4] 违规处理 - 公司对违规离职人员追偿损失,涉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3-12 16:15
薪酬制定 - 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考核、薪酬政策[4] -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依岗位定薪[6] - 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6] 薪酬比例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9] - 独立董事津贴定期发放,基本年薪按月,绩效年薪按年发放[9] 薪酬调整 - 薪酬体系随经营、市场变化适时调整[10] - 公司可依多种因素调整薪酬标准及方案[10] 绩效薪酬追索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评估发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12] - 财务追溯重述追回超额绩效薪酬,违法违规追回已支付部分[12]
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03-12 16:15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年报、季报和半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及追责[2] - 适用对象含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与处理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等情形[5] - 更正财报需聘会计师审计或鉴证[6] 责任认定与处理 - 分直接和领导责任,有从重从轻情形[7][8][10] - 追究形式多样,由董事会裁定[10][11][12]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