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的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并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