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创新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31科创新源(300731)2023-12-14 18:21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深圳科创 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