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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7月)
300745欣锐科技(300745)2024-07-23 16: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新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可提聘请议案[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审计人员与聘期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由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7] 信息披露与改聘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8] - 出现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0]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填补空缺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10] 审核与通知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并通知前后任事务所参会[11]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