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增补[5] 会议相关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9] 其他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