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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7月)
300757罗博特科(300757)2024-07-03 17:1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