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适用情形 - 主营业务外以实物等方式资助、为他人承担费用等[8] 关联交易规定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9][10]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原则 - 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11] 对外资助程序 - 需签署书面协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1][12]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13] 特定情形界定 - 被资助方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等[13] 披露要求 - 公告协议内容、被资助方情况等,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5][16] 逾期处理 - 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1][1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跟踪监督等工作[18][19][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等协助[1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合规性[21]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0]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2]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