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西安三角防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 鹏程先生、苏青女士、傅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鹏程先生、苏青女士、傅瑜先生的任职经历及 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19 日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