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公司")2021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 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 --- | | 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