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能实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300787海能实业(300787)2023-12-07 20:09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不定期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使独立 董事更有效地履行职责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安福 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