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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96贝斯美(300796)2024-08-19 18:1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819 第 0471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依照中国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并对本法律意见书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