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 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承担其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