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迈科技: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300807天迈科技(300807)2023-10-27 19:16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郑州天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