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243,115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0,243,11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2]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5986%[22] - 公司发起人郭雄志持股比例21.4884%[22] - 公司发起人罗志敏持股比例11.5551%[22] - 公司发起人阮佳林持股比例11.5550%[22] - 公司发起人陈崇贤持股比例6.7485%[22] - 公司发起人杜江华持股比例4.0544%[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3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4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审议[4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4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审议[4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非担保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74]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7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6]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2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4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4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47]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74]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4]
铂科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