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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819聚杰微纤(300819)2023-12-11 18:1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