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尤敏卫 颜世富 王建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江苏聚杰 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进度是根据公司最新战略发展所作出的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调整实施进度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