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 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 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