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中山证券关于北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股份"、"公司"、"发 行人"或"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保荐 机构")作为北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 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 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