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审议规则 - 交易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交易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董事会审议后股东大会审议[8] 投资限制与原则 - 使用超募资金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投资[6] -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时点金额不超额度[8] - 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5] - 投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6] 投资操作与管理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投资,境外可委托机构[6] - 董事长负责具体事宜[8]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核算并报告盈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