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4年-2026年)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4 年-2026 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对社会公众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增 加利润分配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计划。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方案制订过程中应注意听取并 充分考虑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 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的 20%。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