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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0836佰奥智能(300836)2024-08-27 18:44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13][1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6]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4][8] -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 担保与财务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1]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4] 审议程序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2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议[29][30] 其他规定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资源[6] - 全资、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3] - 需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16] - 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作决议,至少需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七类文件[30] - 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事前批准,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的,应在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确认[30]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32]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根据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34] - 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35] - 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46]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40]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40] - 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44] - 高溢价购买资产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45] - 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相应金额履行程序及披露义务[45]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仅提交本次并披露前期[45]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责[4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