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奥智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对外投资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不超董事会,董事会不超股东会[12] - 公司证券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2] - 子公司对外投资应在决策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备,经批准后实施[12] - 对外投资建议由股东等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提出[14] 财务与审计 - 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6] - 公司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2]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2] - 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决议后应通知公司披露[22]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处置对外投资,如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等[24] - 财务部应跟踪对外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查明原因并报告总经理[24] - 处置对外投资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25]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28] - 该制度适用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