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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股东会议事规则
300836佰奥智能(300836)2024-08-27 18:44

股东会召开 - 股东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可触发临时股东会召开[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8] 股东会授权 - 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不含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9]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提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董事会收到单独或合计持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10日内决定并书面答复[12]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4]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主体可在股东会提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8]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关联股东声明 - 关联股东发现召集人未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情况,应在股东会召开前5日向召集人主动声明[39] 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0]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41]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1]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50]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特定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2]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征集人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会[4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6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规则制定与修订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55]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6] 规则解释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