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信息报送与登记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8] - 编制报告、制定方案、审议事项时需填写登记表[8]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2]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2]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将视情节处分[18]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分阶段披露[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4] - 提供未公开信息应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0]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