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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838浙江力诺(300838)2024-04-21 15:4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6名其他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4] 交易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批[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1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会议记录保管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