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6名其他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 交易审批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董事长选举与职责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13][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13] - 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批准[2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出席或通讯表决[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5]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4]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并报告情况及问题[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修改亦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8]
浙江力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