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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00841康华生物(300841)2024-08-16 21:51

信息披露适用范围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秘、董监高、部门负责人、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6] 信息披露渠道与要求 - 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深交所网站登记公告,并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核准后应在发行前公告[10]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深交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公告[11] 定期报告披露 - 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5]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0]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出具专项说明[20]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6]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应披露[27]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7]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8]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持续披露[28]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7] 股东与关联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4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2] - 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42] - 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事宜[44] - 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文件[44] - 作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完成相关任务[44] - 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9] - 保管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记录[51] 信息报告与自查 - 应披露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董事会办公室或秘书并提供完整资料[46]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47] 保密与监督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8]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5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时董事会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5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