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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873海晨股份(300873)2023-10-11 22:14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 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陈帅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 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