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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300875捷强装备(300875)2024-04-25 22: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3.4751万元[6]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9983.4751万股,均为普通股[15] 发起人信息 - 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合计为500万股[15] - 潘峰等5位发起人于2015.9.15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89]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6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2] 交易审批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或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9][13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