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属高级管理人员[2] - 董秘应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并参加后续培训[4] - 特定处罚或谴责情况不得担任董秘[6]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事会秘书管理 - 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董秘[10] - 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1]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 股东会相关 - 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并公告股东会[14] - 董秘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等工作[13][14] 信息披露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6] 制度相关 - 本细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 本制度修改及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