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803.86万元[3]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3] - 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3] - 需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 不服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4]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803.86万元[3]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3] - 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3] - 需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 不服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