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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300880迦南智能(300880)2023-10-26 20:52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组成结构,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