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的方法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