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提选聘提案[6] 审计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选聘方式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2家以上事务所商谈报价[8] - 邀请招标需邀请2个以上具备资质事务所参加竞聘[8]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聘期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1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5]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5] 改聘情况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6] 改聘时间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改聘报备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公司在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10个工作日前向证监局书面报备[17] 改聘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通知相关事务所参会[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两种行为情节严重,公司不再选聘[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