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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独立董事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300881盛德鑫泰(300881)2023-08-15 19:59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股 独立董事:胡 静 陈来鹏 2023 年 8 月 16 日 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盛 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收购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1%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未来盈 利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的战略需要。经核查,本次交 易事项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进行审计、评估,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