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 - 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8]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0] 委员提名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18][35][50] 会议要求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0][42][56]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28][42][56] 任期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35][50] - 各委员会委员任期内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4][18] 审计委员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2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制度建立实施等[22]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内控审计部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3][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48] -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日常办事机构[50] 其他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1][26][43][5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59] - 文档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相关内容[60]
国安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