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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908仲景食品(300908)2024-04-08 16:5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