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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908仲景食品(300908)2024-04-08 16:58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