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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908仲景食品(300908)2024-06-03 18:18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苏宏泉律师、刘铮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502-504 室 电话:(010)8813 1230/31/32/33/34/35/37/38 传真:(010)8813 1239 网址:https://phlawyer.com.cn/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 本所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之一予 以公告,但本所同时声明, ...